州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4年9月30日在州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州审计局局长王国玮
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州人民政府委托,向州人大常委会报告2023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在州委、州政府坚强领导下,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州九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决议,全州经济运行平稳有序、发展质量稳步提升、社会大局保持稳定,“两山”实践创新示范区建设成势见效。
—— 坚持稳中求进,财政效能稳步提升。全州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3.1亿元,同比增长21.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3亿元,同比增长11.3%。恩施市财政统筹管理试点工作初见成效。政府采购工作获评全国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奖。
—— 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形势稳中向好。优化调整州级财政支持各项事业发展奖补政策,兑现支持实体经济和经济社会发展奖补资金3.9亿元。新增“减降退缓”税费22.36亿元,为157家中小微企业转贷续贷资金10.5亿元。争取中央、省预算内基建投资21.3亿元、新增转贷资金99.69亿元,有效发挥财政资金在重点项目建设、稳增长、稳投资等方面积极作用。
—— 坚持发展为民,民生保障不断增强。统筹财政资金全力做好民生保障工作,2023年全州各类民生支出390.2亿元,同比增长13.6%,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5亿元,同比增长19%。教育支出77.1亿元,同比增长1.3%。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成20个省级和美乡村试点。
—— 坚持同向发力,审计整改有序推进。把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与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一体推进,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审计整改总体格局初步形成。至2024年8月,对2022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已整改问题金额4.48亿元,制定完善制度55项,追责问责103人。
一、州级预算执行及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2023年,州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31.71亿元,总支出127.71亿元,年终结余4亿元;州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15.58亿元,总支出113.78亿元,年终结余1.8亿元;州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3714万元,总支出1623万元,年终结余2091万元;州级社保基金预算总收入122.33亿元,总支出56.79亿元,年终结余65.54亿元。
重点审计州财政局组织财政收入、转移支付、决算草案编制、地方债务管理等方面的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收入当年缴库不及时。财政收入2023年缴库不及时1.76亿元,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573.55万元、罚没收入5193.96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2190.55万元、其他收入902.18万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7343.72万元、专户利息收入424.44万元。
(二)存量资金未及时盘活。存量资金未盘活1.18亿元,其中:金库存量资金8321.75万元、财政代列资金2174.81万元、单位存量资金1303.02万元。
(三)预算编制精准度还需提升。财政代编1项预算1700万元未细化到项目;2021至2023年,连续三年向执行率不高的1个项目安排预算。
同时,对恩施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恩施高新区)2021至2023年度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2021至2023年恩施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6.55亿元、总支出15.78亿元、年终结余767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5.94亿元、总支出15.77亿元、年终结余1709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招商引资协议执行不到位。17个项目未按投资协议完成投资额、税收等目标,18个项目标准厂房出租或租金优惠政策兑现欠规范。二是预算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存量资金1029.51万元未纳入预算管理;6个项目绩效目标不具体、不量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年初预算不精准,2个项目资金年初预算不精准。
截至2024年8月,单位存量资金未盘活问题已完成整改,财政收入已缴库1.36亿元,其余问题正在整改中。
二、州直部门、恩施高新区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2023年139个部门及所属单位财政预算拨款72.22亿元,恩施高新区财政预算拨款5.4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少数部门工作落实不到位。一是履行住房公积金管理责任不到位。组织召开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会议不及时,计提城市廉租房住房建设补充资金、管理费用程序不规范。二是取消账户清理不到位。开设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备用金专用存款账户未清理取消,账户余额1327.64万元。三是“老机保”退费政策落实不到位。未按要求将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原试点“老人”和已退休“中人”个人缴费本息1148万元一次性直接退还本人,其中155.62万元滞留单位账户1至3个月。
(二)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2个单位收入未及时缴入财政专户941.38万元;4个单位违规分配使用专项资金882.61万元;2个单位及恩施高新区11.03亿元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清理。
(三)预算绩效管理存在薄弱环节。5个单位部分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完整、未量化,项目计划完成目标不具体;5个单位连续三年预算执行率偏低,其中部分年度预算执行率低于50%。
截至2024年8月,取消账户清理不到位、收入未及时缴入财政专户、违规分配使用专项资金3个问题已部分整改,其余问题正在整改中。
三、重大项目和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2个重大项目实施情况和民政、高标准农田、对口帮扶等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一)重大项目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恩施国投·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园标准厂房建设项目、恩施民族体育中心项目,在部门预算执行、专项资金、经济责任等审计项目中,持续关注其他项目建设管理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招标不规范。2个项目将特定行业业绩或证书作为加分条件,3个项目应设置未设置项目经理业绩条件,1个项目评审标准未细化量化。二是投资成本控制不严。2个项目多计工程造价1541.30万元;2个项目部分工程量计算依据不足,涉及金额3064.40万元。三是建设管理不规范。1个项目总承包方将部分工程分包给不符资格的单位,涉及金额3957.78万元;1个项目2个子项未按施工图设计施工,5个项目建设进度缓慢。截至2024年8月,招标不规范、工程进度缓慢问题部分整改,其余问题已整改完成。
(二)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1.民政领域重大政策落实和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审计情况。重点审计8县市58个社会福利机构和15个殡葬管理服务机构,移送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30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政策落实不到位。4县市少发放殡葬补贴、床位补贴、供养金等58.41万元;1县市未兑现2437个低保对象基本殡葬服务补贴;3县市违规收取殡葬服务费51.78万元。二是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5县市21个福利院或养老机构套取资金49.62万元。3县市5个福利院侵占供养人员个人资金17.36万元;4县市17个福利院侵占供养人员生活及护理费103.75万元。6县市7个福利院隐瞒截留经营收入、代养费等42.28万元;3县市殡葬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截留收入36.99万元。1县市民政局无偿出借资金800万元未收回。三是资产管理使用不规范。5县市16个乡镇(街道)福利院、1县市民政局固定资产和3县市10个福利院部分物资未入账核算;1县市1个福利院外包资产和1县市民政局回购资产未办理资产移交、未明确或取得所有权;4县市1个民政局、2个福利中心、1个殡葬服务中心部分资产出租不规范;1县市3个乡镇养老服务中心部分资产闲置。四是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2个项目涉嫌围标串标,涉及金额1273.05万元;2个项目未及时办理工程竣工结算或财务决算;1个项目推进缓慢。五是财务基础工作不规范。2县市6个福利院原始凭证不完整、报销票据不规范;2县市5个福利院会计核算不规范。截至2024年8月,涉嫌围标串标、未及时办理工程竣工结算或财务决算2个问题正在整改,其余问题已整改完成。
2.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审计情况。重点审计宣恩县2020至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情况,建设规模13.85万亩,涉及资金1.82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项目规划不合理、建设内容未完成。在非耕地规划建设高标准农田7735.06亩;部分土壤改良工程、农业科技服务内容未实施,涉及金额2024.19万元。二是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4个项目挤占挪用资金建设其他项目或购买设备257.62万元;滞留中央和省级财政下达的补助资金1.1亿元;拖欠12家企业工程款或设计费740.37万元;违反规定由施工企业垫付项目工程款1381.85万元。三是工程建设管理存在薄弱环节。1家企业编造虚假询价资料与尚未成立的企业签订材料采购合同,涉及金额382.65万元。四是后续管护不到位。1个乡镇未签订管护协议,未落实管护责任;3个乡镇部分配套设施闲置、损毁。截至2024年8月,未严格执行项目规划、滞留专项资金、违规签订投资建设协议3个问题正在整改,其余问题已整改完成。
3.武汉市对口帮扶项目资金审计情况。2023年武汉市对口帮扶资金2.95亿元,共实施帮扶项目141个,重点审计项目建设、资金和资产管理等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未严格履行项目计划管理程序,5个项目先实施后下达计划、4个项目调整变更未按程序备案或审批;4个项目多计工程款22.52万元;9个项目建设进度缓慢;2个项目实施工程量不实、验收不规范;2个项目未及时结算;1个项目后续管护不到位。二是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5个项目超范围、超标准使用资金65.59万元;1项目主管部门责任落实不到位,奖补政策不明晰,涉及金额120.56万元;2个项目招标不规范。三是资产管理使用不规范。3个项目资产闲置,6个项目资产未确权登记,4个项目未建立管护制度,7个项目资产未及时登记、办理移交,3个项目资产应收未收租金24万元。截至2024年8月,上述问题正在整改中。
四、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按照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工作实施办法》,重点关注州级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和自然资源资产等三类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至2022年末,审计的2家国有企业账面资产总额76.76亿元,负债总额31.52亿元,国有资本权益45.24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会计核算不规范。1家企业应计未计收入112.52万元、多计主营业务成本24.17万元,1家企业合并财务报表应抵未抵内部资金往来17.98万元。二是国有资产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1家企业26项房产未进行账务处理,1家企业批量购入的经营性设备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1家企业未经董事会集体研究向其子公司出借资金800万元、核销坏账343.2万元;1家企业全资子公司现金未及时缴存银行。截至2024年8月,上述会计核算不规范问题正在整改中,其余问题已整改完成。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重点关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资产管理不规范。4个单位137项价值399.42万元资产账、卡、物不符,1个单位93项价值415.26万元资产未及时办理移交,3个单位387项价值144.91万元资产登记使用人和实际使用人不符,1个单位两辆价值484.5万元业务用车登记信息不准确,1个单位两处房产1宗土地价值49.02万元未办理资产权属登记。二是闲置浪费。6个单位309项价值136.62万元资产闲置,国有标准厂房22510.42平方米空置长达51个月。截至2024年8月,上述问题正在整改中。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对2个单位开展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有差距。在保护区缓冲区内开办民宿、农家乐;保护区内部分养殖场所未配套建设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存在生态环境隐患;保护区界桩标识设置不规范;排污许可审查责任未落实,向8家未开展监测企业、119家监测指标不全和监测频次不够的企业续发排污许可证,向1家未缴纳排污权交易费企业发放排污许可证。二是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不规范。未开展资源全面调查,2012年以来未对保护区部分重要湿地资源开展全面调查;野生动植物监测和疫木处置不规范。截至2024年8月,排污许可审查责任未落实、野生动植物监测和疫木处置不规范问题已整改完成,其余问题正在整改中。
五、审计建议
(一)规范预算编制,强化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增强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科学性,加强预算执行全过程管控,严格预算刚性约束。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科学设定绩效目标,强化预算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不断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实现从决策、政策到项目、资金的精准匹配。
(二)加强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全面摸清资产底数,规范和加强各类资产会计核算,做到账实相符,确保资产信息全面、准确和完整。强化资产配置与资产使用、处置的统筹管理,切实盘活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及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资产管理各岗位职责,建立和加强资产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三)严肃财经纪律,切实防范风险隐患。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加强财政管理,规范收支行为,强化财会和内审工作,构建日常监管与专项监督协调配合机制,坚决查处财会违法违规行为,严肃财经纪律,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四)扎实推进审计整改,强化审计监督质效。持续夯实各部门单位整改主体责任、压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强化审计部门督促检查责任,深化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组织人事、统计监督等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要严肃问责,努力构建权威高效的审计整改格局。
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审计指出的问题,有关县市、部门和单位正在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对有关重大违纪违规问题,已依法依规移送有关单位处理。下一步,州人民政府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州人大常委会会议精神切实抓好审计整改工作,并向州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整改落实情况。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