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其他主动公开内容>>审计报告

恩施州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3-10-25 10:28 来源:恩施州人民政府

州审计局局长 王国玮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州人民政府委托,向州人大常委会报告2022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州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2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2022年,面对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在州委、州政府坚强领导下,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州九届人大一次会议有关决议,全州经济运行平稳、发展质量稳步提升、社会大局保持稳定,全年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基本完成,全州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聚焦增收保支,财政运行总体平稳。财政收入完成预期目标,全州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年完成76.8亿元,扣除增值税留抵退税因素后,可比完成84.2亿元,增长8.7%。财政支出有保有压,兜紧兜牢“三保”底线,全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5.1亿元,同比增长12.9%,其中民生支出343.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0.8%。全州共投入11.5亿元支持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补短板建设。坚决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2022年压减州直部门一般性支出2667.3万元。

——聚焦政策落实,支持发展有力有效。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落实有力,全州共为1422户增值税纳税人办理留抵退税11.73亿元,为1111户承租国有行政事业资产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1095.1万元。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争取筹措财政资金19.7亿元、对口帮扶资金2.8亿元,通过2021年省对市县衔接补助资金绩效评价考核。专项债券发行转贷成效明显,全州成功申报发行新增专项债券项目174个,落实转贷资金107.17亿元。支持重点产业发展,兑现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上市、旅游、科技发展等奖补资金3.99亿元。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安排高新区标准厂房建设资金5.6亿元、医疗卫生项目建设资金1.3亿元。

——聚焦改革创新,提升财政管理效能。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建成全州分散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实现并推广跨市(州)“宜荆荆恩”四地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标。扎实推进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改革,州惠民利企“一点通”平台上线运行,已注册企业168家,上线惠企政策284条,可办理事项378项,为2815家企业直接兑付财政奖补资金6258.8万元。财政改革有序推进,积极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以及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出台《恩施州交通运输领域州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

——聚焦机制建设,推进整改效果明显。持续深化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督办、部门联动、监察跟进的整改工作机制,加大审计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的贯通协同,推动审计整改落地见效,确保审计一点、整改一片、规范一面。至2023年4月,对2021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已整改问题金额5.63亿元,整改率91.84%,制定完善制度12项。

一、州级预算执行及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州级部门组织财政收入、预算执行、决算草案编制等方面的情况。

2022年,州级预算收入115.59亿元,支出112.8亿元;州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30.21亿元,支出128.91亿元;州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708万元,支出2093万元;州级社保基金收入75.23亿元,支出35.66亿元。

州财政局等部门认真落实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积极组织预算执行工作,强化财政财源统筹,保障重点支出需要,有序推进财政管理改革,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较好,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州本级部分追加预算支出效率不高,两家预算单位追加预算544.3万元,结余386.18万元未使用;三项省级转移支付资金1314万元超过6个月未分配;预算收入未及时缴库9501.78万元,其中:州本级已确认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库8467.16万元、待查及未确认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库1034.62万元;因项目进度缓慢,一般债券资金1389万元16个月未使用;直达资金管理不规范,两家预算单位将中央直达资金转入州直单位代管资金财政专户、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均未直接支付到最终收款人。

二、民生领域政策执行和资金审计情况

(一)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州本级及八县市2021年至2022年9月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政策落实及资金分配管理使用等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超范围发放培训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就业见习补贴、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等188.83万元;超范围使用就业补助资金406.35万元;4家企业、3所培训机构虚报套取培训补贴6.03万元;8家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截留稳岗补贴42.09万元;向不符合条件的单位发放稳岗补贴67.87万元;137家企业应返未返稳岗补贴51.52万元。

(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州本级及八县市2021年至2022年9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筹集管理使用和有关政策落实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医疗机构套取医保基金48.81万元;挪用城镇职工医保基金1626.45万元,用于垫付其他医疗费用;医保基金征缴不及时917.02万元。

三、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审计情况

(一)州级乡村振兴示范村补助资金审计情况

在州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项目中,审计延伸调查了七县市10个村的乡村振兴示范村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五项目补助资金未拨付使用1203.77万元;14个已完工项目补助资金拨付不及时591.18万元;资金使用不规范2.06万元。

(二)武汉市对口帮扶项目资金审计情况

州、县(市)审计机关重点审计2021年对口帮扶项目资金管理、建设管理和资产管理等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五项目违规使用帮扶资金19.85万元;17个项目形成的资产2995.78万元未确权登记,8个项目未制定明确的收益分配方案;12个项目变更建设内容,两项目质量未达到设计要求。

四、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按照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工作实施办法》,重点关注州级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和自然资源资产等三类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对一家州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资产管理等情况开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应收未收6家企业(单位)租金474.34万元;应计未计营业收入2641.65万元;置换转出1宗土地、1处房产,获得1宗土地,均未及时办理产权变更登记。

(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1. 一家单位应缴未缴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31.21万元。

2.资产未及时入账。一家单位机关大院住房6套、一家单位部分设备及系统32.39万元、一家单位工程费用26.02万元均未及时登记入账。

3.资产管理不规范。两家单位部分资产无偿给他人使用;一家单位出租资产未评估;一家单位部分资产配置程序不规范。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1.一家单位将代收的水土保持补偿费179万元计入单位事业收入,未上缴州财政。

2.少征收水资源费7.26万元。2019至2021年,一家单位对15个电站少征收水资源费7.26万元。

3.项目验收不严谨。一家单位对购买的植物资源本底调查服务项目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并交付成果,但项目成果报告存在数据前后不符、标本数量不足等问题。

4.2个已拆除水电站生态修复效果较差。2个水电站拆除后未按要求开展后期植树复绿,喷播草籽及植树存活率较低。

五、审计建议

(一)优化财力统筹,不断增强财政支撑保障作用。持续整合优化财政资源,进一步发挥财政政策的积极作用。强化对财政资金支持项目的跟踪问效,将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预算调整、完善制度有机结合。

(二)加强监督管理,切实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强化专项资金筹集、分配和使用全过程监管,推动政策落实、项目落地、资金规范使用,确保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三)压实各方责任,切实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压实单位资产管理主体责任,建立资产管理、使用、处置工作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履行好主体责任,做到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压实部门主管责任,主管部门和资产管理专职机关要加强对资产管理、使用、处置的指导管理监督,切实发挥主管部门监管职能职责。压实监督责任,实施专门监督的机关要持续加大对国有资产的监督力度,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保障安全。

(四)狠抓问题整改,扎实做好审计“下半篇文章”。相关县市、部门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按照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的要求,有力有序推动整改工作。坚持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强化跟踪督促检查,推动审计整改走深走实。持续深化审计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协同高效,推动审计工作“下半篇文章”更加权威高效。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22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州人民政府已召开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对审计整改工作作出安排部署,有关县市、部门和单位正在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州人民政府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州人大常委会会议精神就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向州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