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不当案例
一、案情简介
2024年6月,某行政单位开展内部审计时发现,该单位资产管理不当,将其出资修建的生产用房及配套设施交给某公司使用,未签订租赁协议,存在国有资产收益流失风险。审计指出问题后,该单位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认真整改,及时与公司补签厂房租赁协议,并督促公司按照协议约定交纳租金。
二、案例分析
上述行为不符合《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行政单位应当认真做好国有资产的使用管理工作,做到物尽其用,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防止国有资产使用中的不当损失和浪费”的相关规定,暴露出该单位在资产管理制度建设、日常监管及风险防控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未建立有效的资产管理、合同管理制度。该单位应该对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妥善管理,充分发挥其使用绩效,防止国有资产收益流失。
三、案例启示
内部审计在单位管理中扮演重要角色,是单位内部控制的第一道防线。《湖北省内部审计条例》的出台,为规范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各单位要认真抓好学习贯彻,按照相关要求,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依法依规开展内部审计,及时发现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深入分析原因,强化问题整改,推动健全制度、规范管理,促进单位完善治理、防范风险、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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