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行政单位资产管理不规范案例
一、案情简介
2025年6月,某行政单位内部审计机构在对资产管理开展审计时发现,系统内某所属单位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未及时进行资产盘点,存在资产账实不符的情况。经现场盘点,该单位申请处置的48台笔记本电脑、17台液晶显示屏中,30台电脑、6台显示器无实物。审计指出问题后,该单位积极整改,已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开展资产盘点工作,并对“下落不明”资产进行全面清理。
二、案例分析
上述行为不符合《湖北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第七条“……各部门所属单位负责本单位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具体管理,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明确内部控制管理的主体、范围、程序和责任”及第二十六条“……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对本单位的资产进行盘点、对账”的规定,暴露出该单位在资产管理方面存在制度缺失、责任落实不到位、日常监管不力等问题,该单位应切实履行主体职责,完善资产使用管理制度,规范管理,定期进行盘点,确保账实、账账、账卡相符,涉及人为丢失损毁的,应当责成当事人退回或赔偿。
三、案例启示
内部审计是审计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单位治理中发挥着基础性监督和“探照灯”作用。《湖北省内部审计条例》实施以来,各部门各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管理机制不断完善,内部审计质量和成效提升明显。各单位应进一步立足自身实际,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离得近、看得清、反应快”的优势,持续加大监督力度,紧盯重点领域与关键环节,及时纠错纠偏,督促整改落实,推动单位提升资产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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