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审计法治

某学校食材采购管理不规范案例

发布时间:2025-10-09 17:23 来源:州审计局 作者:

一、案例简介

2024年10月,某主管单位内审股对某中学食堂管理及营养餐落实情况开展审计。经审计调查,发现该校食堂食材采购未建立询价定价机制,未按照中标折扣率签订合同及下浮定价,食材采购价格普遍高于周边乡镇学校。审计指出问题后,该学校立行立改,与供应商重新签订合同,举一反三,完善后勤管理制度,加强采购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二、案例分析

上述行为不符合湖北省教育厅、财政厅、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的通知》(鄂教后勤〔2021〕5号)第二条“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食堂物资采购,要建立健全食堂物资采购价格动态调整和日常监管机制以及供货商评议制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有关规定,暴露出了该校在食材采购方面存在制度缺失和管理漏洞,合同管理缺乏监督。该校应该完善制度,建立健全食堂物资采购价格动态调整和日常监管机制,规范采购行为,严格按照投标响应文件约定签订合同并执行。

三、案例启示

内部审计是推进单位科学决策、规范管理、防控风险的重要制度设计,《湖北省内部审计条例》的出台为内部审计机构依法履行职责、更好发挥服务单位治理的积极作用提供了法律保障。相关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离得近、看得清、反应快”的优势,常态化开展内部审计监督,及时揭示采购管理、财务管理、资金管理等方面的风险隐患,推动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