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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法警示教育案例③

发布时间:2024-11-13 17:10 来源:相关审计机关 作者:

案例三:某校违反项目建设程序建设学生公寓审计案例

案情简介

2023年8月,某县审计局在对某学校审计时发现,2022年7月,某校实施学生公寓改造项目,9月验收完成,项目原规划占地面积1758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10096平方米,合同金额188万元,决算金额187.89万元。经调查,该项目未办理施工图审查及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未严格履行项目建设程序。某县审计局将该问题线索移送县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处理。2024年6月,县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给予该校21.88万元的行政处罚,该校已将罚款缴入财政。

案例分析

根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台《关于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改革工作的通知》“特殊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前须完成施工图联合审查,施工图未经审查合格的,不得办理施工许可、不得组织施工。特殊建设工程包括总建筑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学校的集体宿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该项目属于特殊建设工程,需要进行施工图审查,且应当办理施工许可证后再施工。

案例启示

校园工程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学校的教育教学环境、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以及学校的社会形象。近年来,项目建设质量不达标、程序不合规等问题时有出现,带来安全隐患,需引起高度重视。因此,项目建设单位要加强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建设程序,提高工程质量,防范安全风险。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管,确保工程建设项目规范有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