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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四个闭环”管理推动审计办规范运转

发布时间:2024-10-09 17:18 来源:州审计局 作者:万辉、 代斌

近日,恩施州委审计办在对8个县市全面开展调研基础上,出台重大事项及重要文稿运行、领导签批件办理、审计整改、审计移送等闭环管理工作机制,推动全州各级审计办规范化运转。

一是建立重大事项及重要文稿运行闭环管理机制。制定收文及发文办理流程图,细分重大事项及重要文稿类别,明确承办科室、办理流程、结果反馈、归档处理等具体要求,注重审计办秘书机构与审计局各科室的协作配合,加强与省委审计办、县市委审计办及州直有关单位的沟通联系,确保工作高效。

二是建立领导签批件办理闭环管理工作流程。严格执行“第一时间”“第一议题”制度,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省委、州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审计领域的重大决策部署、出台的重要文件和审计反映情况的签批意见等方面,健全完善学习、贯彻、任务分解及转办落实等工作流程,建立领导批示件办理台账,优化《审计要情》《审计重要信息》等报送载体,强化审计重大成果直接呈报、督促整改、跟踪督办、落实问效的全流程闭环管理,实现工作闭环,确保各级重要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三是完善审计整改闭环工作机制。进一步压实审计整改督办责任,明确审计整改专责科室,指定专人负责,形成专责科室牵头抓总、各业务科室协作配合、各审计组具体落实的审计整改运行机制。研究制定《恩施州审计监督重大事项督察督办工作实施办法》,配套出台审计整改工作流程、审计整改结果认定销号等系列具体规定,有效解决“单兵突进、衔接不畅”问题。坚持清单化、台账化管理,打造“建账、督促、销号”全周期闭环管理链条,推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成熟。

四是建立审计移送工作闭环管理工作流程。切实加强“三类监督”贯通协同,根据《恩施州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贯通协同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在协同做好严肃查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形成合力方面,聚焦健全完善审计事项移送处理书、疑点问题线索函等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明确审计移送办理依据、移送办理程序、移送处理反馈、移送成果运用等内容,加强审计全过程信息沟通、工作联通和成果融通,在发现问题、移送办理、整改落实、结果反馈、成果运用等各环节同向发力、同步到位、同频推进,实现移送办理重大问题线索工作闭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