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将“其他应收款”作为企业的“杂物箱” ——关于企业财务收支审计的一些思考
很多时候,当面对一套完整的企业财务账时,我总是会习惯从企业的往来科目开始查看。而在所有的往来科目中,最容易出现风险点的,在我看来无疑是“其他应收款”了。虽然这个科目反映的不是企业的主要业务,但无论是内外部借款、各类质保金、各项没有发票的业务支出甚至一些不合规的费用都会通过这个科目进行核算,就好比一个大的“杂物箱”,各类物品都堆砌在一起。所以在审计过程中,将这个科目下每一笔账务的来龙去脉都查深、查透、查实,有利于我们发现疑点找出问题。
在某次企业财务收支审计项目中,当我们查看“其他应收款”明细账的账龄时,发现几笔金额较大的备用金借款账龄都在一年以内,乍看好似没有问题。但当我们对连续几年的“其他应收款”明细账进行分析对比时发现,几年以前也有业务类型相同、金额相似的备用金借款,这不禁触动了作为审计人的敏感神经。通过对几笔借款的追根溯源,发现这几笔借款的确是在几年以前就已经借出,在之后的会计年度内只以费用的形式冲抵了一小部分借款,剩余借款即未归还又无支出记录,借款人于两年后期末直接将借款余额归还。但第二年年初,又以同样的金额重新以备用金的形式借出,以此来达到缩短账龄的目的。通过进一步审核发现,原来这几笔备用金借款早在几年前就已经全部用于费用支出,但由于并未提供原始票据,一直挂账无法处理。而长期挂账又不符合相关规定,就采用了这种办法达到缩短账龄的目的,让账目表面看似没问题,实则将无法处理甚至不符合规定的账务简单粗暴处理,这显然是不符合规定的,是一种“钻空子”的行为。就好比我们长期往箱子里扔乱七八糟的东西又不处理,杂物越堆越多,长此以往“其他应收款”就形成了一笔笔杂乱且金额较大的乱账,甚至有可能滋生一些违法行为。
因此,财务人员要把好第一道关口,对每一笔计入其他应收款的账务都认真审核,先弄清楚每一项金额到底是什么,绝不可在未了解账务性质时就随意挂账。对于事实清楚可以计入其他应收款的业务,也要分类处理。如果是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各项真实费用,要及时向经办人索要原始发票入账;如果确因小额零星支出或个体商贩等原因无法提供发票,也应向商家索取收据或小票,但需要注意的是,这部分没有发票的费用不能直接在税前进行抵扣,需要进行纳税调整,以后也要提醒相关业务人员尽可能取得正规发票;如果是员工个人借款,无正当理由长期未归还且用于个人消费的,可以将其视为对员工发放的工资薪酬并按规定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于经证实确实无法收回的款项,比如各类押金等,可以按照会计准则和单位财务制度将其作为坏账处理,还需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否则有可能无法在税前扣除。
而我们审计人员,更应该重点关注“其他应收款”科目。一方面往来长期不清理,不仅是占用公司资金,增加资金成本,还有可能形成坏账损失,带来诸多风险。另一方面其他应收款科目背后可能隐藏着的是企业的一些违规行为,如通过贷方科目来达到隐匿收入、少交税金的目的;又比如将应计入费用的成本挂账,调节当期利润,不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更严重的是可能通过虚设账户来转移资金私设小金库等。
正是因为其他应收款的多面性,所以我们在审计过程中应该提高警觉,更加细致严谨,只有这样才有机会找出漏洞,让其他应收款这个科目清晰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