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审计可关注的三个重点
2011年11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3元。之后,中央财政两次提高每日补贴标准,2014年11月起,中央财政将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地区补助标准从每日补贴3元提高到4元。从2021年秋季学期起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国家基础标准由每生每天4元提高至5元。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村学生的深切关怀,如何确保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发挥作用,在“营养餐”资金审计中,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予以关注。
一、沿着资金走向,围绕资金管理及分配情况开展审计。
在财政部门资金管理和分配检查中,一是关注总量,摸清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规模,着重审核各级财政下达的指标情况,安排、拨付的资金到位情况,看年度预算是否及时下达,资金拨付是否符合财政国库管理有关规定;二是关注拨款情况,摸清资金拨款方式、结算情况,是否存在资金长期滞留的现象。
在教育部门的资金管理和分配检查中,一是关注专项资金管理组织、资金分配计划确定、预算安排等情况,弄清营养改善计划的组织实施、供餐模式、供应商准入管理、资金运作、相关部门联合管理情况。二是关注内控制度建立情况,查看专项资金流程管理、监管考核等关键环节设置是否科学合理。三是关注与各个学校的资金结算情况,弄清学校变化情况、每个学校的享受学生人数、资金结算方式及逐年资金总额。四是关注各级审计检查、内部审计和检查考核等开展情况,看查出问题是否整改、长效机制建立情况。
二、突出绩效目标,围绕“营养”到位情况开展审计。
一是审查享受营养餐的学生人数。查看学籍管理平台与营养膳食补助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看学生人数、补助标准、受益人数的动态管理情况,所有享受营养改善计划补助的学生信息是否全部进入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因转学、休学、毕业等原因发生学籍变更离校的学生,是否从变更之日起不再在原学校享受营养补助。
二是审查供餐形式。按照安全营养卫生的标准,供餐形式是否以完整的午餐为主,选择加餐或课间餐的,供餐食品是否新鲜安全,查看保质期,是否有过期食品,是否存在用保健品、含乳饮料等替代的现象;对采取“课间餐+食堂供餐”的,学生课间餐签字与食堂供餐人数、汇总报账表与领用签字表人数是否相符。
三是审查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的采购情况。是否公开招标,程序是否合规合法;供货商的相关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供货清单等文件是否查验、索取并留存;查看物资出入库管理情况,实物库存与台账记录是否一致。猪肉到货是否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及公章、肉品品质合格证明及公章、非洲猪瘟病毒检测合格报告、瘦肉精检验合格报告,每批次货物是否货证相符。
四是审查学校食堂供餐环境,是否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服务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健康证明,每日晨检记录是否完备,是否配备必要的食品储藏保鲜设施,食品贮存是否分类分架,每餐次的食品成品是否留样,并密闭专用冷藏48小时。食堂加工操作间是否达到规定面积以上,照明通风、排烟装置是否足够配备,防蝇防尘防鼠、污水排放、废弃物存放等是否有效;食品容器、餐用具清洗消毒是否合规,实行餐车配送的,车辆用具是否清洁卫生,运输过程中是否保证食品中心温度在60℃以上。
五是审查供餐食谱是否搭配合理、营养均衡。对学校食堂供餐的,查看出库物资与当天食谱是否一致,查看近期肉类物资与学生人数配比情况,是否存在奇高奇低现象,是否有制售冷荤凉菜、四季豆等高风险食品现象。查看每日带量食谱与留样食品是否一致,检查学生就餐情况,是否存在不吃、挑食浪费等现象,查看老师陪餐到位情况,是否存在陪餐不交费现象。开展问卷调查或现场抽查,查看学生满意度情况。
三、关注资金安全,围绕资金专款专用情况开展审计。
一是审查报账建账情况。营养改善资金收支情况是否设立专门台账,明细核算。报账审核程序是否规范,发票是否合规,对比营养改善补助资金、受益人数、各类供餐模式人数是否符合逻辑一致,有无虚列支出、白条抵账、虚假会计凭证和大额现金支付等情况,是否存在截留、滞留、挤占、挪用、套取、虚报、冒领等问题。审查不相容岗位分设情况,看学校采购、加工、保管、会计、出纳、食品安全管理等工作岗位设置,是否存在管理漏洞。
二是审查专项补助资金足额使用情况。看营养膳食补助资金是否足额用于学生伙食,是否全部用于为学生提供等值优质食品,是否有现金形式直接发给学生个人和家长、补贴教职工和城市学生伙食、弥补学校公用经费、弥补供餐增加运营成本、食堂聘用人员费用等问题。
三是审查专项资金结余情况。结余款是否滚动用于下一年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否专项用于改善学生伙食,有无结余款用于学校教职工福利、奖金、津补贴以及非食堂经营服务方面支出的问题。
四是审查定期公示情况。是否定期公布经费账目、配餐标准、带量食谱,以及用餐学生名单等信息。